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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若干规定》和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学位层次的若干规定》,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拟于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人员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。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学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,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岗位相适应。
二、各单位根据按照工作需要,结合单位教职工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,做好2023年本单位教职工(事业编制、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)在职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力)的计划。机关部处统一从机关党委申报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提交以下材料:
(1)个人填写的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1);
(2)本单位汇总《2023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》(附件2,同时发送电子版);
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,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3.未列入学校2023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的,当年度学校不予推荐报考。计划外就读的,不享受学校有关学历提升的政策。
4.经审批并考取在职研究生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。
四.请2022年取得高一级学历(位)的教职工及时到人事处人事服务科办理备案手续。
联系电话:84892739 联系人:曹若菡
附件:1.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
2.2023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
人事处/高级人才办
2022年12月1日